根据《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西南林学〔2025〕29号)第十八条第一项(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(含休学)未完成学业的,予以退学)之规定,经2026年4月23日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研究,决定对符合应予退学情形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。
因部分研究生无法联系,特予公告送达其退学决定书,名单详见附件1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。请名单中的研究生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所在学院联系,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,并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。
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在自本公告送达日起10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特此公告。
西南林业大学林学院
2026年5月12日
附件1 林学院退学学生信息
彭国明,男,林学院,2020级,森林经理专业,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,学号:20201101045。
徐万念,男,林学院,2020级,林业专业,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,学号:20201201110。